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2-05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自 2022年起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实现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冲减固定资产价值,并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对以前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经评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累计损益)及固定资产金额各人民币 5,744万元。此外,根据本次涉及调整的资产剩余可使用年限测算,预计未来每年将增加折旧费用约人民币562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底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十六号的修订,公司拟自2022年起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实现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冲减固定资产价值。同时,按照会计准则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要求,公司拟对以前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经评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累计损益)及固定资产金额各人民币 5,744万元。此外,根据本次涉及调整的资产剩余可使用年限测算,预计未来每年将增加折旧费用约人民币562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及利润等各项财务指标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乃根据境内外会计准则的最新要求而作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及利润等各项财务指标均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