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事项概述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恒金属”)于2019年9月27日与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德铝业”)签署《不动产转让框架合同》,后双方于2019年10月24日签署正式的《不动产权转让合同》,铭恒金属将其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1000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构筑物)等资产出售给铭德铝业,成交价格9,631.37万元。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2019年10月25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此前铭恒金属已收到关于出售土地和厂房等资产的转让款项累计7,706万元。
二、 本次进展情况
2020年6月30日,子公司铭恒金属收到铭德铝业支付的资产转让尾款1,925.37万元。截止本公告日,铭恒金属向铭德铝业出售土地和厂房等资产的转让款已全部结清。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