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578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糕点、蜂产品、罐头、食糖、蛋制品、蔬菜制品、酒类、饮料、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63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十一、南京市秦淮区统利餐饮食品店使用的标称沭阳县吴集镇志达粉丝厂生产的山芋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